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投保協議 賴幸媛:盼江陳七會簽署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林毅璋/台北報導〕兩岸因對投資保障協議相關內容有多項分歧,確定不會在江陳六次會談簽署,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天表示,雙方商談時間太短,但目標仍希望能在第七次兩會會談時完成簽署。



國台辦:應有促進雙方投資的內容

但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昨天意在言外地說,台灣內部對此協議有不少議論,一些說法並不準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當然應當有投資保障的條款,但也應當包括促進雙方相互投資的內容。我想這也是題中應有之意,二者相輔相成、相互依存,不可偏廢。

他說,片面地強調某一方面,都是不妥當的。希望兩岸雙方繼續共同努力,彼此照顧對方的關切,加快協商的進度,爭取早日簽一份互利雙贏的好協議。

對中國認為應對中資來台的投資項目進一步開放,經濟部長施顏祥回應說,雙方對投保協議的共識是著眼於台商在中國的巨額投資這項事實,進一步開放中資來台的投資項目並非雙方之前三次正式諮商溝通的主要議題。

施顏祥說,對於開放中資來台投資是採循序漸進步驟,在累積經驗後再考慮擴大範圍,政策十分明確。目前政府內部的進度是就進一步開放中資來台投資項目進行研究,但此事與兩岸簽署投保協議無關。

至於雙方是否會在江陳六次會談時,宣布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目前沒有這樣的規劃。

國台辦昨天舉行例行記者會,針對投保協議議題,楊毅表示,這項協議涉及面非常廣,雙方各自都需要完成大量的溝通協調工作,並共同處理諸多的技術性問題。所以要趕在江陳六次會談時簽署這樣一份既遵循通行的慣例和做法,又體現兩岸特色的投資保障協議,從實際上講確實來不及,在兩會領導人第六次會談時,將共同對外公布協商所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他說,兩岸協商的議題有些簡單一點,有些複雜一些,所以協商起來有些時間短一點,有些時間長一些,這都很正常。什麼時候商量好了就什麼時候簽,關鍵是要使所簽的協議確實能為兩岸同胞帶來好處,確實能有利於兩岸加強交流和合作。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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