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帳戶扣款繳稅失敗 可能加計利息


將近四成的納稅人,用「委託取款」的方式繳稅,讓國稅局直接從自己的帳戶中,扣繳稅款。不過,並不是所有委託取款都能成功,有些是帳號填錯,有些是空包彈、或者餘額不足,凡是扣款失敗,國稅局會回頭去看五月三十一號報稅截止日當天是否有足夠餘額,如果不足,補繳稅款時,一律加計利息。(張雅惠報導)



繳稅方式包括現金到金融機構臨櫃或便利商店繳納,信用卡、金融卡,以及帳號委託取款;可以遞延付款的是信用卡、約占繳稅方式的兩成六,以及委託取款、約占四成,選用這兩種方式的納稅人也陸續要繳費或被扣帳。不過,國稅局卻發現,部分委託取款失敗,有的是帳號填錯,有些是餘額不足。台北市國稅局大同稽徵所股長許瓊尹說,國稅局往年會用電話通知納稅人補繳,今年一律用寄信的方式,讓納稅人在六月二十一號到三十號補繳,少數納稅人去年也是如此,如果是故意拖延繳稅,一律加收利息。

「我們可能會再去做一個考量,看納稅人是不小心,還是故意的」

國稅局委託取款分三批進行,絕大多數納稅人是在第一批,六月七號就完成扣款,少數人會在十五號和二十九號的二、三批才扣款。國稅局指出,以第一批為例,如果納稅人發現,現在還沒扣款成功,不用等到收到國稅局的通知單,現在就可以主動補繳,萬一是要加收利息的,利息從六月一號算到補繳日當天就可以,不會一直算到通知單上的二十號。

文章來源: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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