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內灣商圈土地每坪飆至20萬 國有財產局澄清


國有財產局表示,位於橫山鄉內灣商圈,緊鄰橫山鄉內灣戲院,交通便利,該戲院周邊商業行為相當熱絡,觀光人潮絡繹不絕,98年5月間曾有國私共有土地,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以每平方公尺7萬4仟餘元徵詢據國有財產局新竹分處優先承購權在案,國有財產局新竹分處即參酌土地整體利用價值、商業效益、附近交易情形等影響地價因素,並按照「國有財產法第58條」及行政院核定之「國有財產計價方式」規定,參考市價查估,查估價格並先提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中區辦事處估價小組審核通過,再報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同意備查,國有土地讓售價格應屬合理。



申購人前依國有財產法第4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請承租國有土地,取得承租權後,復依國有財產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申請承購,案經審核符合讓售規定,爰通知申購人繳款,並非國有財產局新竹分處主動通知民眾購買國有土地。

至於限期繳款,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讓售作業程序規定,但為考量承購人財力,已於繳款通知明,國有房地售價達新台幣50萬元以上者,得依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發布之「國有房地讓售案件辦理抵押貸款繳納價款作業須知」規定,於繳款通知書所定繳款期限截止日前二十日以前,以書面具明洽貸金融機關名稱及擬貸金額,向讓售機關提出申請。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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