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2010年度「彰化縣街頭藝人」認證 即日起受理報名


【大台灣旅遊網TTNews記者劉立文】

  彰化縣文化局辦理99年度「彰化縣街頭藝人」認證,自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在文化局三樓視覺表演科受理報名。有意從事街頭藝術表演之工作者,敬請把握機會,踴躍報名參加。

  凡本國籍或外國籍,只要年滿18歲,不論是個人或10人以下團體,填妥「彰化縣街頭藝人藝文活動許可證審查申請表格」,自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親自、委託他人或採通訊方式,向彰化縣文化局報名;考證日期,預定於11月27日(星期六),由文化局依類別與編號,安排於鹿港藝文館、新祖宮廣場或桂花巷廊道辦理審查。

  彰化縣街頭藝人認證,包含: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及創意工藝類。申請人必須於考試現場,展演至少90分鐘以上;文化局將聘請相關藝術領域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審查通過名單,預訂於11月底,公告於彰化縣文化局及彰化縣政府網站。

  彰化縣街頭藝人認證相關資訊及表格,請上彰化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法令規章,或彰化縣政府網站(http://www.chcg.gov .tw)訊息特區/公布欄查詢下載。

文章來源: 大台灣

推薦網站: 蔬果批發, 海鮮配送, 團膳, 素食餐廳, 生鮮肉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