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台星洽簽FTA 走來一路坎坷


旺報【記者陳秀蘭/特稿】

在立法院即將審議ECFA之前,傳出台星共同宣布展開探索洽簽經濟合作協議可行性研究,讓台灣推動洽簽FTA,再下一城,對掃除ECFA立法路障,有正面意義。只是,面對新加坡在服務業,特別是在跨境物流、金融服務業及石化業的強大競爭力,完全不輸台灣,台灣未來如何藉由台星經濟合作協議簽署,汲取星國在服務業的經驗,打破台灣邊陲化窘境,仍是挑戰。

星一直是我方政府推動對外洽簽經濟合作協議鎖定的重要目標。之所以選定星國為簽署首要目標,除雙方密切關係外,很大原因是星國沒有敏感的農業問題;也因此早在2000年國民黨執政時,雙方就有接觸,並協議以台灣加入WTO的簡稱「Chinese Taipei」名義簽署,2001年陳水扁在任時,雙方並已經要簽署了。

只是回顧當年,由於民進黨不熟悉國際政治,加上政治意識形態作祟,堅持改為台灣,致使「煮熟鴨子飛了」,那時,星國為與我方簽署,也遭大陸強烈抗議,大陸更聲言恐嚇,指新加坡必須為此付出政治代價,也使得台FTA洽簽,就此胎死腹中,現在重起爐灶。這一耽誤,已是9年後。

事實上,星國面積不大,但台星兩國經貿關係密切,星國目前是我國第6大外資來源國,在雙邊貿易額方面,2009年台星雙邊貿易額逾134億餘美元,也是我國第6大貿易夥伴,星國沒有很強製造業,卻有如此大的貿易量,很大原因,星國是台灣出口貿易的重要轉運站。

星國在國際金融、跨境物流及石化業,都相當強。國際大型石化集團都在星國投資,一直是我石化業競爭假想敵。另星國在貿易便捷化及製造業服務業也很強。星每人單位平均貿易量,居世界第一,此外星國與印度關係密切,另與日本洽簽緊密經濟合作協議,雙方在協議中有一條共同開發第三國市場,最引人矚目。

因此,儘管台灣與新加坡簽經濟合作協議,未來不應只在談陽春的貨品貿易,如何擴及至投資、金融合作、跨境物流,甚至達成雙方共同開發第三國市場,至為重要。因為台灣如能與星簽署FTA,以星國與東協、美國、印度、回教國家都有連結,將有助台灣與這些市場連結。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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