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Google Map若洩個資 罰鍰伺候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針對Google Map 疑侵害個人隱私事件,法務部十六日表示,已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函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經濟部擔任Google公司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可進行行政檢查,若發現Google Map 涉及個資外洩或其他違反個資法情事時,可命其限期改正及對該公司美商「科高」國際公司負責人課處行政罰鍰。

Google Map因拍攝到民眾的人臉及車牌,導致民眾隱私權受侵害,消基會日前呼籲NCC應該主動介入管理。

法務部表示,法務部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法律主管機關」,個資法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是指該行業所營事業的主管機關。

依據個資法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依個資法進行行政檢查,若發現有個資外洩事件或其他違反個資法情事時,可命其限期改正及對該事業負責人課處行政罰鍰之外,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可依本身主管的專業法規加以監督管理。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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