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Google Map方便查 個人隱私難保


現在有愈來愈多人使用Google Map這一項科技服務,只要打上想要找的地址、就能夠搜尋到「實景街圖」,非常方便,但是消基會發現,Google Map同時也把人拍出來,侵犯了個人隱私。



出門在外,想知道路怎麼走,只要在Google Map打上路名,就可以清楚看到實際的街景!Google Map是由專業的街景車進行拍攝,然後再把360度實景圖放在地圖上供民眾使用,雖然方便但可能侵犯隱私,消基會指出,Google儘管人臉和車牌有進行模糊處理,不過,車體上的車牌號碼以及民眾的外表穿著,一樣可直接或間接辨識出來,一樣是損傷到了民眾的隱私.

在台灣,Google街景似乎沒有受到太大的阻力,目前Google的台灣街景已經遍及14縣市,只差台九線的台東到屏東南迴公路一段,差不多就快環台一周了.

消基會表示,Google Map的服務,對民眾造成隱私上的侵害,是要負起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業者應該要用電腦技術,把人的影像在網路上去除掉.

而Google台灣分公司則發出新聞稿表示,如果使用者在街景服務上、發現有自己沒有處理完全的圖像或不希望特定圖像出現時,可以隨時告知Google台灣分公司,而他們會針對這些使用者的問題,盡快處理有爭議的圖片內容.

記者陳曉卿蔣龍祥台北報導

文章來源: 公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