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科技的一名工程師日前在辦公桌猝死,他的家人懷疑跟工作過勞有關,並且表示這名工程師天天加班每天都要工作13到19個鐘頭,公司還說他的工作本來就是責任制。
而針對這一起案例,勞委會今天聲明製造業並不是所謂的責任制,南亞科技濫用規定讓員工違法超時工作,勞委會已經開罰,並且不排除要針對高科技業普遍超時工作的現象進行專案檢查。
徐爸爸聲淚俱下控訴南亞科技沒人性,讓他的兒子29歲過勞死,因為公司強調工作是責任制,連三更半夜都要接電話。
超時工作沒加班費、還硬被資方說是責任制,勞工團體說,這種情形非常普遍,
根據勞基法第84-1的規定,有關責任制的工作者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訂公告、還要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才適用,不是老闆說了就算,打開勞委會的
網頁,核定的工作職務洋洋灑灑37項,但就是沒有工程師。
勞委會強調,一般勞工一個月加班也不能超過46小時,更何況徐姓工程師過世前平均每月加班95小時,勞委會對南亞科技進行勞動檢查,發現明顯違法,已經轉給地方政府開罰。而針對高科技業超時工作嚴重,甚至沒給加班費,勞委會也打算進行專案檢查。
文章來源: 公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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