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1元抽到大獎」 實際金額將列所得!


百貨公司賣超值福袋,刺激民眾排隊搶購,引發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包括福袋有瑕疵不能退換、內容物落差太大,甚至價值超過「1千元」要扣稅的規定,多數業者都沒有先講清楚,更有百貨公司開出1元發票,幫抽中名牌包的客人「避稅」,這些通通都被消保會視為福袋糾紛,未來會面臨嚴格規範,違法最高開罰20萬。



消費者陳小姐:「被課到稅,我想應該不會吧,因為百貨公司,是以『一塊錢』賣給我的。」

抽中名牌福袋,卻不用繳稅嗎?陳小姐的手提包市價5萬4,本來應該繳5400的「機會中獎稅」,百貨公司開給她1元發票,等於用0.002折,賣給她幫忙避稅,但是這樣的行銷手法,未來會面臨更嚴格的查稅。陳小姐:「我只要用1塊錢,我就可以進去任選,不管是5萬塊的包還是4萬塊。」

1元發票,可無法讓這筆稅款消失,因為百貨公司一定得申報銷貨資料,消保會要求,業者一定要寫明繳稅規定,2萬以上,要繳10%的機會中獎稅,2萬元以下,1千元以上的福袋品,也要申報所得稅隔年1月底,就會收到廠商寄出的扣繳憑單。消費者:「本來是跟我說要維修(吹風機),這我無法接受因為新買的東西。」

像這樣買到瑕疵福袋,消保會一年處理超過60件,另外,福袋內容物落差太多,或是不知道中大獎要扣稅的糾紛,越來越多,如果業者沒把名稱品牌單價數量寫清楚,最快年底上路。消保會簡任視察陳星宏:「違反規定最高罰20萬,而且可以連續開罰。」

「花小錢換大獎」,民眾的預期心理,引發排隊搶購,各大百貨福袋成了金雞母,單檔業績破百萬,只是欠缺白紙黑字規範,糾紛也跟著來。

文章來源: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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